消息来源:健康报记者 李湛祺 通讯员 孟宪红 潘景香
河北省阜城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病种定额付费工作以来,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明显控制,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该县规定,对于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到位,未达到临床治愈,而让患者出院,造成患者在出院后20天内以同一种疾病再次入院或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首诊医院承担(除患者要求外)。患者患有两种及以上定额付费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同台次手术者,以主病为单病种费用总额按高定额计算后,次病手术按费用总额三分之一计算收费。单病种定额付费患者经治疗符合出院标准时,超出定额标准和收费标准的支出,由医疗机构自行负担。对于单病种定额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严重并发症或因合并其他疾病不符合单病种定额付费标准的,需退出单病种管理,但对于同一医疗机构,诊断为并发症的患者,年度内不得超过该单病种患者总数的10%。
该县试行单病种定额付费以来,不但有效地促进了医疗机构由原来“高收费、多检查”向“高质量、低收费”转变,而且有效地控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如剖宫产手术费用已由原来的2300元降至1600元以下。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