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农资供销网
农资供销网
政策法规
新闻资讯
消费指南
农资知识
农网导航
农资技术
市场信息
管理机构
生产厂家
三农专题
流通企业
科教单位
媒体单位
服务单位
贴身宝贝
供求信息
农资店铺
招商招标
生活用品
致富项目
书刊音像
会展服务
专家服务
人才服务
推广服务
策划服务
行业报告
农资博客
农资论坛
三农内参
供求信息
种子市场
种苗市场
农药植保
兽药市场
农膜市场
农机农具
饲料饲草
种植器材
养殖器材
化肥市场
打假维权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举报投诉
举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修改庭审内容
时间:2017-11-16 01:22:07来源:红网作者: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熊晓震法官在审理刘果云诉湖南省明园峰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丧失法官基本职业操守,为对方当事人充当辩护角色,并指使书记员杨琼任意修改电脑中的庭审内容,事实经过及证据如下:

  刘果云因与湖南省明园蜂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17湘0102民初565号判决,于2017年7月13日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中院于8月15日受理此案,9月26日己开庭审理。本人于11月10日接到中院杨琼书记员的电话,要本人下午来中院询问情况,当时熊法官,杨书记员,对方当事人毛律师和我4人在场,熊法官说因案子太多,9月26日的庭审材料己丢失,要求我再次签名,本人当即表示这样做恐怕不合规范,这次签的内容与上次是否一致我记不太清,熊法官当即指使书记员说,电脑里的庭审内容双方都可以任意修改,我感觉不对劲,连忙撕掉刚刚签好的材料,熊法官又开出一张11月13日的开庭通知书给我,并就上诉书以外的本人和对方当事人都没有在法庭上提出主张及质证的论点质问我为什么不提供此证据?质问咄咄逼人,我当即回答说,法律上是谁主张谁质证,是你主张就应该由你提供证据,为什么向我索要证据呢?噢,你现在不是法官了,你在为对方当事人说话,你己经充当了对方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对方律师都没有在法庭上主张,也沒有提供证据在法庭上质证,你为什么要在开庭1个多月后再说这些不实际的话呢?他说那你在13日开庭时再提吧,我说我不会提,我的主张和证据己很充分了,鉴于以上情况,我己经清楚熊法官不可能在本案中主持公道了,故请求长沙中院将本案移交审委会或者指定他人审理,并对此事予以调查作出处理,将11月13日的无理由开庭予以撤销,并尽快对此案作出判决。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人;刘果云  

  2017年11月13日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表  情:

  •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
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政府网中国工信部中国劳动保障部中国商务部中国发改委中国农业部中国工商总局中国一件事三农电商平台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卫计委中国乡村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