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西华县李先生投诉当地工商部门,县某健康服务中心宣传可凭爱心礼品券在有效期限内免费领取牙膏等礼品,但是当他和老伴儿到达健康服务中心后,工作人员却向他们介绍价格上千元的保健品,并强制老人购买,否则不许离开。李先生出于无奈,只能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交了200元押金。随后,李先生投诉至工商部门。
西华县工商局城关工商所受理后,立即联系该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工商人员表示,该服务中心强制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已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的规定。该服务中心负责人听后表示歉意,并主动退回李先生押金200元。李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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