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农资供销网
农资供销网
政策法规
新闻资讯
消费指南
农资知识
农网导航
农资技术
市场信息
管理机构
生产厂家
三农专题
流通企业
科教单位
媒体单位
服务单位
贴身宝贝
供求信息
农资店铺
招商招标
生活用品
致富项目
书刊音像
会展服务
专家服务
人才服务
推广服务
策划服务
行业报告
农资博客
农资论坛
三农内参
供求信息
种子市场
种苗市场
农药植保
兽药市场
农膜市场
农机农具
饲料饲草
种植器材
养殖器材
化肥市场
打假维权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万村千乡 -> 配送中心
货物监管
时间:2013-03-08 00:00:00来源:中国农民网作者:方同

货物监管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是海关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外贸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海关法,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分类管理。


(1)对于少数统一经营和联合经营的进出口商品,海关根据进出口公司的经营权进行监督,即该公司是否为国家指定有权经营这类商品的外贸公司;


(2)对于放开经营但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进出 口商品,凭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许可证进行管理;


(3)对须进行法定检验、动植物检疫、药物检验、文物鉴定或者其它国家管制的货物,凭主管机构签发的证明文件进行管理。


总而言之,任何进出口货物在进出关境时,都必须凭有关单据及证明文件办理报关手续。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妥海关手续为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分为申报、征税、查验和放行四个环节。


目前,我国对于绝大多数商品不征收出口税,只对极少数原料、材料和半成品征收出口税。因此,目前出口货物通常只须经过申报、查验和放行三个环节。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表  情:

  •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