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办法》关于身份验证的问题也引发了不小的争议。上述第三方支付行业人士分析称,关于对客户开户的限制,《办法》提出很多要求,尤其是需要通过三个(含)以上机构进行证明和验证,即需要公安、社保、银行、工商等多部门来联系证明你是你,才可以进行开户。这对于一些打工人员、学生,没有缴纳社保的人员来讲,就很难开户,即便对于普通工薪族,办理起来也极其繁琐。
另外,《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认为,在该《办法》的影响下,现有的第三方支付与P2P之间的合作可能需要进行调整,资金的划转最终都需要通过银行,第三方支付只能作为纯通道。
中金公司点评《办法》称,新的监管环境下,大的支付机构将会发展的更好,可能的方向是平台型,拓展征信、互联网信贷等的业务,通过增值服务收费;而单纯的支付业务利润率低下,小型机构生存会比较困难,行业面临整合,集中度将提升。
业内人士表示,《办法》的公布必将引发监管和支付机构之间的博弈进一步升级。从监管的角度而言,其更多考虑的是对金融风险的把控,而从互联网机构的角度而言,其更多是出于对自身业务的创新和扩张的考量。
顾崇伦表示,支付机构不甘心只当通道,它们希望有更多的沉淀资金,把转账、贷款和理财业务全都做起来,从原本的支付通道变成具有存贷汇全样功能的账户体系,在普通客户看来,这和传统的银行账户没有区别。从宏观角度来看,因为其不是银行但是又像一个银行,所以,监管需要把它和传统的银行功能有所区分。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