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农资采购网
农资采购网
政策法规
动态资讯
消费指南
农资知识
农网导航
农资技术
市场信息
管理机构
生产厂家
三农专题
流通企业
科教单位
媒体单位
服务单位
贴身宝贝
供求信息
农资店铺
招商招标
生活用品
致富项目
书刊音像
会展服务
专家服务
人才服务
推广服务
策划服务
行业报告
农资博客
农资论坛
三农内参
供求信息
种子市场
种苗市场
农药植保
兽药市场
农膜市场
农机农具
饲料饲草
种植器材
养殖器材
化肥市场
打假维权
名人之窗 综合资讯 特色产品 特色乡村 商贸合作 连锁加盟 名企之窗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政策信息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5号(关于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时间:2020-05-18 18:27:48来源:中国种子网作者:佚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美国大麦进口。现将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0年5月13日

  附件
  进口美国大麦植物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境商品名称
  输华大麦(学名Hordeum vulgare L.,英文名Barley)是指产自美国、输往中国仅用于加工、不作种植用途的大麦籽实。
  三、企业注册
  输华大麦出口、仓储企业须由美国农业部(以下简称USDA)审核。USDA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提供企业名单。经GACC注册的企业,将在GACC网站公布。
  四、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1.麦类条斑病菌Cephalosporium gramineum
  2.燕麦全蚀病菌Gaeumannomyces graminis var. avenae
  3.小麦基腐病菌Pseudocercosporella herpotrichoides
  4.麦类壳多胞斑点病菌Stagonospora avenae f. sp. triticea
  5.小麦矮腥黑穗病菌Tilletia controversa
  6.大麦柱隔孢叶斑病菌Ramularia collo-cygni
  7.小麦全蚀病菌Gaeumannomyces graminis var. tritic
  8.阔鼻谷象Caulophilus oryzae
  9.斑皮蠹属(非中国种)Trogoderma spp. (non-Chinese species)
  10.黑森瘿蚊Mayetiola destructor
  11.黑角负泥虫Oulema melanopus
  12.小麦粒线虫Anguina tritici
  13.剪股颖粒线虫Anguina agrostis
  14.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
  15.三裂叶豚草Ambrosia trifida
  16.细茎野燕麦Avena barbata
  17.不实野燕麦Avena sterilis
  18.硬雀麦Bromus rigidus
  19.匍匐矢车菊Centaurea repens
  20.蒺藜草属(非中国种)Cenchrus spp. (non-Chinese species)
  21.南方三棘果Emex australis
  22.假苍耳Iva xanthiifolia
  23.毒麦Lolium temulentum
  24.刺萼龙葵Solanum rostratum
  25.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
  26.黑高粱Sorghum almum
  27.独脚金属(非中国种)Striga spp. (non-Chinese species)
  28.苍耳属(非中国种)Xanthium spp. (non-Chinese species)
  29.大麦条纹花叶病毒Barley stripe mosaic virus (BSMV)
  30.小麦线条花叶病毒Wheat streak mosaic virus (WSMV)
  五、产品生产和出口要求
  (一)产地管理。
  1.USDA应按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相关标准对小麦基腐病菌(Pseudocercosporella herpotrichoides)和麦类壳多胞斑点病菌(Stagonospora avenae f. sp. triticea)开展监测,及时向GACC报告大麦种植区疫情变化,需重点关注新发植物疫情。
  2.USDA应确保向中国出口大麦的企业采取最佳措施,尽可能减少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的发生。如GACC需要,USDA应提供以上综合防治的相关信息。
  (二)加工储运要求。
  USDA应确保输华大麦供应企业在运输、处置、贮存中采取了最佳措施,例如有害生物管理、甄选供应商、过筛等,以避免大麦携带植物残体、杂质和危险性杂草种子,并确保不带有土壤。
  (三)离境前检疫、处理和证书要求。
  1.输华大麦出口前须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熏蒸,采用规范的操作程序防止熏蒸剂残留对大麦造成污染,以确保不携带活虫,特别是仓储害虫,并随附含有熏蒸内容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装运前,运输工具必须经过彻底检查,如发现有害生物或检疫关注物质,在有害生物或检疫关注物质被清除,或者更换的运输工具符合检查要求前,不得装运。
  2.USDA应在大麦出口前对其进行检验检疫,经检疫合格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The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Barley from U.S.A. to China, 和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美国大麦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证书上还应注明出口企业、出口设施(如仓储企业)名称及熏蒸处理指标。
  六、进境检验检疫
  (一)检疫审批。
  1.进口商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应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华大麦将从GACC允许进口粮食的所有口岸进境,
  并在符合中国相关植物检疫要求的指定加工企业生产加工。
  (二)证单核查。
  1.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2.核查是否来自注册登记的出口、仓储企业;
  3.核查是否附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三)货物检查及监管。
  1.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境大麦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入境。
  2.输华大麦的运输、储存和加工必须符合中国相关植物检疫要求。未经加工处理,不得直接进入流通市场,严禁作种用。
  (四)不符合情况处理。
  发现本要求第四条所列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相关货物经有效的检疫处理后,准予入境。如无有效检疫处理方法,则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发现其他不符合中国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违规情况反复出现,GACC将暂停美国相关出口商和美方提供的供货仓储企业输华大麦资质;如果有严重违规的情形,中方将依据IPPC指南保留暂停进口美国大麦的权利,直至USDA提供溯源调查结果并已采取适当的整改措施。
  七、回顾性审查
  根据有害生物的疫情发生动态和口岸疫情截获情况,GACC将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必要时,GACC将在USDA的协助下,派检疫官员赴美,对输华大麦的有害生物控制、检验检疫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查。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表  情:

  •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
娱乐资讯
网上热销产品
政府网工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发改委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现代农业博览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