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产办[2010]6号
各市(州、地)农委、有关企业:
根据《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研究、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认定贵阳裕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50家企业和遵义县虾子辣椒专业合作社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第五批农业产业化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附后)。
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的骨干力量,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成效明显,为保增长保供给促增收做出了突出贡献。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强化对龙头企业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省级龙头企业也要继续发挥资本、技术、信息和组织优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切实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