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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再也不敢贴罚单,上封条!李克强总理签署新规,10月1日执行!
时间:2017-09-12 10:58:16来源:作者:
总理签署新规,10月1日起环保部门再不能乱贴罚单、封条,并且取消了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审批事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了企业不合理负担,对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政府转变管理方式和服务企业、便利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8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是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决定》取消了不适应形势发展需求的审批事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了企业不合理负担,对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政府转变管理方式和服务企业、便利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多项审核审批费用不再收取
  总理强调,以下这些费用全免!不允许再出现一分钱收费!
  “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也就是说10月1日起,全国所有企业环评相关的申请、审核、报表等等费用全都免了!
  企业不服被关停可免费申请环评报告进行审核
  并且!企业上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10日内,政府必须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公司,你的小厂提交了环评报表,政府部门就必须在十天内回复,否则就视为审核同意!
  这些企业、单位、工厂,要恭喜你们了!
  过去全国数以百万的小工厂、小加工厂、小公司都一直被一些黑心环保部门以各种理由、各种方式百般阻扰!他们动不动就直接贴罚单,上封条!
  对于环保部门来说,这可能只是一个小罚单,但是对于很多小工厂来说,这就是数十上百个家庭的经济来源支柱!
  一张封条很可能就断了他们的所有后路......
  但是从10月1日起,这些现象都将彻底得到改变!
  只要你觉得受到了不公平,你都可以自己主动去申请环评报告,政府部门必须在你提交之后,十天内审核。并且中间任何环节,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决定》对现行条例做出的重要修改
  一是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删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报批时间由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整为开工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投资审批的关系由前置“串联”改为“并联”取消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等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审批程序,并将环境影响评价和工商登记脱钩。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定建设项目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审批或者经审查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明确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具体情形强化环境保护部门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职责加大对未批先建、竣工验收中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引入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惩戒机制,要求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竣工验收情况,环境保护部门要将有关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并要求环境保护部门推进政务电子化、信息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网上审批、备案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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