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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实践:“农社对接”正在破解农产品流通难题
——专访陕西省农业厅副厅长高爱平、宝鸡市委书记唐俊昌等
时间:2013-11-21 00:00:00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作者:
    目前农产品流通中关键问题是中间环节太多

    《中国农民合作社》:大家都知道,我国农业生产取得了九连增的骄人成绩,今年的夏粮也再获丰收。然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路途并不畅通,农民难卖、贱卖和市民难买、价贵并存。对此,你们是如何看待的?

    高爱平:总的来说,目前影响农产品流通的因素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滞后。农产品订单生产很少,仍以传统的市场交易为主,价格信息和市场供需信息系统难以建立,不能及时有效调剂农产品的数量和品种余缺,加之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少,并且缺乏对信息的分析、选择能力,造成了农民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的盲目性,经常出现“价高时一哄而上,价低时一哄而散”的大起大落现象。

    二是农产品流通成本高。农产品流通从产地到消费者,一般要经过生产地、采购商贩、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零售超市或农贸市场等,流通环节过多,链条过长,每个环节都要加价一次,导致农产品流通不畅、损耗大、成本高。据专家测算,水果、蔬菜等生鲜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物流等环节的损失率一般在25%左右。可以说,菜卖不出去,不是市民不需要蔬菜,而是中间环节太多。

    三是流通市场主体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流通的市场主体大多为个体商户、运销大户和农产品经纪人,组织化程度低,经营方式落后,缺乏行业自律,即便是一些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也是以他们为依托组织农产品经营,经常出现压价坑农的情况。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合作社,大多数规模小、实力弱、管理松散,服务带动力不够,农户生产仍以分散经营方式为主,市场组织化程度仍然较低。

    四是交易方式落后。目前,农产品初次交易仍以农民和农村经纪人为主,思想观念滞后,对电子挂牌等现代交易方式认可度不高,致使大部分农产品都以传统的现货、对手交易为主,竞拍、远期合约交易、期货交易等极少,难于形成大市场大流通。

    五是产地市场发展不足。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投资大、回报率低、周期长,公益性较强,一般不受民营资本青睐,造成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薄弱。大多数农产品市场设施简陋,大棚式市场和露天市场仍然存在,储备设施和农产品检测设备缺乏,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所需要的冷链仓储与物流设施严重缺乏。各级相关部门对产地市场建设也重视不足,一些地方表现为有市无场,农民自发式集中,集散地设施简陋,功能不强;另一些地方则表现为有场无市,建好的市场不完备或地域偏远,成为“空壳市场”,农民和农产品经销者不愿意进驻,难以运转。

    保障好“菜篮子”是地方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重大职责

    《中国农民合作社》:针对农产品尤其是“菜篮子”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你们是如何应对的?有什么好的办法?

    高爱平:近年来,为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我们重点推广了“农社对接”,并把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惠民政策来抓。从农产品流通的实践来看,“农社对接”的雏形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农产品市场放开以后,农民把自家产的菜带到城里来销售。过去农民赶个马车就能到城里卖菜,现在城市大了,已经很难做到。与过去相比,“农社对接”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是农产品流通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供货方由过去单一的、无组织的农民变为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消费群体仍然是市民,但消费要求、消费能力、消费层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二是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完全自发的、无序的流通,变为现在由政府来引导、组织合作社有序在社区设立固定门店,建立了一种较为长期的流通关系。

    三是农产品流通的产品发生了变化。过去农民单家独户进城销售的农产品是自给以后的剩余产品,而现在“农社对接”的农产品则是适应了城市消费者需求的综合、多品种、专业化商品。

    四是农产品流通的监管发生了变化。过去没有监管,也无法监管。现在合作社进入社区以后,监管有了自律和他律两个方面:一方面,合作社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注重申请“三品”认证,自律意识增强;另一方面,质量监测机构加大了监管力度,以确保食品安全。

    可以说,对于农产品流通来说,今天的“农社对接”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首先是流通功能,它使农产品流通更加顺畅了;其次是信息收集、反馈功能,提供了一个农产品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的平台;还有宣传功能,除宣传合作社,还宣传了新农村、新农民、新农业,是城乡互动的一种好形式。

    唐俊昌: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小菜篮关系大民生。市场物价变动特别是“菜篮子”的价格波动,都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保障好“菜篮子”,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更是地方党委和政府必须抓好的重要民生工程与义不容辞的重大职责。

    我们宝鸡市启动实施“农社对接”工作,还得从2010年说起。记得那年的四季度,蔬菜价格连续上涨,给广大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如何破解这一问题?根据中央和省上的要求与政策,结合一些地方“农超对接”的做法,我们初步有了将农民蔬菜合作社与城镇社区对接起来的想法。这个想法行得通还是行不通?深入调研后,我们发现:2010年我市蔬菜种植总面积为80万亩,年产蔬菜110万吨,有蔬菜合作社102个,搞“农社对接”从操作层面是可行的;同时,蔬菜价格上涨,主要是农资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运输费用增加和流通环节过多等因素造成的,农资价格、劳动力成本、运输费用上升属于刚性支出难以调控,而流通环节可以调控。基于这样的考虑,经深入研究后,我们下发了保障好居民“菜篮子”的《通知》,成立了市级领导牵头的工作机构,整合财政、发改、商务、农业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和场地资源,并在直销用房、蔬菜运输、提供公益岗位方面给予补贴和扶持。

    刘宗平:我们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3月,主要从事蔬菜种植、销售以及技术信息服务。2010年,部分省市蔬菜价格不断攀升,我们宝鸡地区也不例外,经常看到居民争相排队购买蔬菜的场面,蔬菜价格的高低,成了居民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我们开办蔬菜便民直销店的想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那时,我们合作社成员生产的蔬菜集中上市的时候,主要在田间地头销售,价格由商贩说了算,压级压价很厉害,蔬菜真正到消费者手里要经过四五道中间环节,差价高达1倍以上,有的甚至更高。这样,一方面合作社成员的部分利润被商贩拿走,另一方面消费者承担了中间环节的流通成本,增加了消费支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开始尝试合作社与社区居民直接对接。

    宝鸡模式就是“合作社社区直销+政府房租补贴+其他扶持政策”

    《中国农民合作社》:既然“农社对接”作为一种新的流通方式被采用,并以民生工程和惠民政策的高度来抓。请问,你们是如何开展“农社对接”的?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

    唐俊昌:在具体推进中,宝鸡市主要抓了三个环节:

    一是因地制宜,确定模式。工作初期,我们在市区确定了30个试点,采用两种模式同时推进:第一种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菜源,社区组织人员销售,采取蔬菜供给和销售相分离的模式;第二种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社区承租门面,自产直销,采取蔬菜生产、供应和销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通过跟踪调查和对比分析,一体化直销模式可操作性强,经营效果也好。于是,我们把第二种确定为主导模式大力推广,初步形成了“合作社社区直销+政府房租补贴+其他扶持政策”的宝鸡“农社对接”模式。

    二是紧扣要害,完善提高。运行一段时间后我们发现,蔬菜直销店出现了经营品种单一、损耗大、利润薄、配送成本高等问题。我们及时转变思路,针对性地提出了“以蔬菜为基础,多样化经营、一站式购买、连锁化布点、优质平价销售”的蔬菜直销店经营思路,即在平价销售蔬菜的基础上,兼营副食调味品和米面肉蛋,解决单一销售蔬菜利润薄、人气不旺的问题;通过连锁化经营,解决单一直销店配送成本高、不能持续经营的问题。同时,对一些一时无法设立直销店的社区,以车载流动销售的方式,定时定点向社区供应,弥补了一些社区直销店网点不足的问题。

    三是扩大范围,社超联动。长期以来,大型连锁超市由于门槛费高、手续复杂,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很难直接进入。在“农社对接”蔬菜直销网络基本建成后,我们探索推进农民蔬菜合作社与市内的连锁超市对接,不仅完善了鲜活农产品的流通渠道,而且较好地弥补了“农社对接”直销店面难找、布点不均的问题。目前,我市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已在宝商集团家美佳超市市区的14个连锁店全部开辟了直销店,每天销售蔬菜50多吨,销售额比过去增长了90%。

    高爱平:就陕西全省而言,推进“农社对接”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试点探路。单个合作社产品种类少,生产规模小,市场营销难免困难。当“坐商”,不但不能卖个好价格,还经常出现卖难;做“行商”,销售成本、风险加大的同时,资金回收缓慢。正是为破解这些问题,省农业厅指导部分经营渠道宽、社会影响大、组织能力强的合作社进城设店,开展直销试点。最早是在2009年11月,由蒲城兴文麦草工艺专业合作社牵头,以合作社分支机构名义在西安市雁塔区工商局登记办理营业执照,设立了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展销厅,共汇集省内300多家合作社的40个种类2100多个产品,直接向市民销售,得到了市民的称赞和欢迎。2010年,宝鸡市农业局引导支持5个蔬菜主产县区12家有规模、有实力、懂经营的蔬菜合作社,在宝鸡市居民社区开设蔬菜、果品直销店,创立了“农社对接”新模式。实践证明,多家合作社联合起来,开展“农社对接”的路子是可行的。

    二是示范提升。为进一步推进“农社对接”工作,2012年,作为合作社示范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省农业厅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延安5市开展了“农社对接”示范工程建设,目标是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创新农产品流通形式,构建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新鲜绿色安全、拥有自主品牌的农产品营销网络。整个示范工程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宣传动员。在合作社和城市社区开展调查,宣传合作社的法规政策和“农社对接”的作用意义,引导有条件和有意愿的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其次是安排部署。各市制定“农社对接”实施方案,明确扶持政策和措施,确定参与“农社对接”的合作社、设立直销网点的城市、对接的品种与数量等。再次是落实对接。由农业部门指导帮助参与“农社对接”的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网点并正常营业,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规范合作社运营管理,提高“农社对接”能力和水平。最后是总结提高。组织观摩和交流,表彰先进典型,总结“农社对接”的经验和教训,探索对接新路径。经过一年的示范提升,至2012年底5市共有354家合作社在省内外大中城市设立农产品销售网点518个,覆盖社区550个,受众消费者达611万人,销售总额达到5亿多元。

    三是树立典型。抓对接典型,树示范样板,是推进“农社对接”的必要手段。为此,省农业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农社对接”示范店创建活动,制定了示范店的四个标准:其一,必须是合作社在大中城市社区设立的产品直销店,有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蔬菜及其他生鲜食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其二,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门店,位于居民社区,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门牌醒目,装饰体现合作社特色,拥有敞开式多层货架,配备塑料袋、保鲜膜等包装材料和称量、收银等营销设施。经营的主要农产品品种、数量满足所在社区的消费需求,产品种类不少于20种,获得相关质量安全认证,能保证农产品安全、新鲜、优质。其三,必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月营业额达到10万元以上,年直销额占合作社销售总额的比重不得低于10%。其四,必须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无重大生产(质量)安全事故、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店面干净整洁,布局合理,陈列美观,明码标价,购物环境良好,服务水准较高。通过树立典型,突出了合作社的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培育了一批经营实力强、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带动效果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示范店,提升了“农社对接”规范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水平。

    四是资金扶持。省农业厅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加强对“农社对接”的组织领导,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努力做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对直销网点运营规范、效果明显、农民和社区居民反映好的合作社,省农业厅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上给予重点倾斜。其一,利用“百库工程”项目,提高“农社对接”的储运能力。省农业厅专门为合作社“量身定做”了果蔬贮藏气调库建设“百库工程”项目,就是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多元专项资金,每年建设100个千吨标准气调库,每个果蔬合作社扶持100万元,配套冷链设施,增强合作社产品贮藏加工运输能力。从2011年开始,“百库工程”项目向开展“农社对接”的合作社倾斜,要求承担“百库工程”项目的合作社要积极开展“农社对接”。其二,开展合作社“示范提升工程”,支持“农社对接”。2012年,省农业厅专门安排2000万元用于开展合作社“示范提升工程”,共扶持20个合作社,每个100万元,其中一项重要的建设内容就是支持合作社建立无公害生产基地,提升产品质量,推进有条件的合作社单独或联合在大中城市和城镇设立分支机构,建立产品直销区、专营店、展销厅等直销窗口,引导合作社开展农社、农超、农校等形式的产销对接,减少销售环节。其三,以奖代补鼓励合作社开展品牌建设,提高“农社对接”产品的品牌影响。省农业厅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注册商标获得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和陕西省工商局认定的陕西省著名商标的合作社,每个给予5万元的奖励,带动合作社品牌建设。目前,全省共有35家合作社获陕西省著名商标,其中26家开展了“农社对接”。其四,专项支持直销店,做大做强“农社对接”。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下发的《2013年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项目申报指南》中,专项扶持一批“农社对接”示范店,解决合作社直销店在产品储藏运输、分级包装、店铺经营中设备不足、资金短缺、管理水平低等问题。其五,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农社对接”水平。全省各级农业部门正在筹划成立“农社对接”指导协调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合作社生产经营和市场调查研究,定期检查考核工作进度,协调、指导、扶持和服务“农社对接”工作,及时解决“农社对接”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帮助合作社创品牌,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我们还专门举办了“农社对接”培训班,学习对接营销知识,交流对接经验做法,提升了“农社对接”的整体水平。

    刘宗平:2010年11月中旬,合作社理事会经过认真筹备,在宝鸡市陈仓区虢镇佳苑住宅小区开办了蔬菜便民直销店,这是宝鸡市的第一家。开业当天,来光顾的居民络绎不绝,销售收入达到1.2万元,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首战告捷,为我们下一步拓展经营树立了信心。目前,我们已在宝鸡市金台、渭滨、陈仓三个区开办了便民蔬菜直销店33个。

    我们开展“农社对接”的形式有三种,第一种是办店经营,第二种是车载经营,第三种是供货经营。办店经营就是合作社自己选址、租赁门面,自己供菜,自己销售,直接参与便民蔬菜直销店的供销经营全过程。车载经营与办店经营的主要区别是,合作社不用租赁门面,配备专用的销售车辆,销售地点灵活机动,服务半径可大可小。而供货经营与办店经营的主要区别是,合作社只需提供菜源,门店选址、建设或租赁、销售由社区负责,合作社不直接参与直销店的经营活动。

    通过近3年的运作,我们认为,办店经营更好,车载经营和供货经营可以作为补充。为什么呢?一是办店经营把蔬菜种植和销售统一了起来,让合作社以种植者的身份和城镇居民以消费者的身份直接见面,双方互通市场和种植信息,有利于合作社以需定产,灵活把握市场。二是办店经营更有利于保证蔬菜质量。我们合作社有200多户蔬菜种植户,他们都是农民,热爱土地,热爱农业,对种植蔬菜有特殊感情。合作社内部建有农产品质量检测室,配备有专用检测仪器和专业人员,对从直销店销售出去的蔬菜实行质量追溯制度,有条件、有能力保证质量。三是办店经营让合作社有了自己固定的销售点,可以入乡随俗,和当地居民建立牢固稳定的销售关系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发挥关系营销的优势。

    “农社对接”让40多万宝鸡市民受益,每年节省1600多万元

    《中国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以来,取得了哪些效果?农民、市民是否受惠和满意?

    高爱平:从陕西的情况来看,“农社对接”对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市民生活负担、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蔬菜价格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明显。第一,减少了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降低了销售成本,直销店的蔬菜平均销售价格比市场低10%—25%,但农民的销售价还高了15%左右,做到了农民增收、市民受惠、政府满意。第二,促进了合作社的市场意识,让合作社第一时间了解市民的消费需求和偏好,开始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合理安排生产,避免盲目性,有的还向市民订单供菜。通过在大中型城市设立直销店,合作社的品牌意识明显增强,认证“三品一标”和争创著名商标品牌更加积极。第三,“农社对接”的农产品从生产、配送、检测到销售,实行统一管理,特别是直销的农产品要由农产品检测中心(站)检验检测,合作社负责产品来源记录,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让市民在家门口就吃到了新鲜、安全、放心的农产品。第四,倒逼连锁超市降低门槛,主动与合作社联合开展“农超对接”,合作社负责统一配送,零费用进超市设立直销点,低价销售农产品。这样,合作社多了条经销渠道,超市销量也成倍增长。第五,在不直接干预农贸市场和超市运转的情况下,把过去的两种市场主体变成了三种,农贸市场、超市和直销店同时运转,三方的市场竞争对蔬菜价格起到了微调的作用,政府通过少量补贴拥有了调控价格的新手段。第六,让广大市民更直接地了解了合作社的性质和功能,明白了合作社不是原来的合作社,也不同于企业,社会影响很大,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有的市民说,买合作社的产品,就是帮助农民,就是促进农民增收,就是实现城乡一体化。

    唐俊昌:“农社对接”直销店一推出,立即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许多市民还形象地称它“爱心菜店”。我们的做法也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我市被农业部确定为首批“农社对接”示范工程试点市,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陕西电视台等媒体做了报道。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创办各类直销店108家,其中蔬菜类64家、综合类33家、蛋乳类9家、大肉类2家,分布在市区50个社区和58个县城、城镇的社区,并创造了1000多个公益就业岗位,取得了“农民增收、市民受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府调控价格有了新抓手”的多赢效果。

    一是成为“直通车”,实现了利民惠农。“农社对接”直销店都设在城镇居民集中的大型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买到新鲜蔬菜等平价农产品,同时也帮助农民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使农民“卖难”和居民“买贵”的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比如,现在64家蔬菜直销店日供蔬菜108吨左右,每公斤均价比市场低3—5毛钱。这样算下来,受益的40多万城镇居民每年可省1600多万元。一位低保户就给我来信说:“直销店的每种蔬菜价格都比市场低好多,我们一家五口每天买菜至少节省六七块钱,一个月下来就相当于多发了一个人的低保金。”由于销售渠道稳定,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也走上了订单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路子,成员户均年增收1200元以上。

    二是成为“调节阀”,增加了政府调控物价的话语权。“农社对接”使农产品“从农民地头直接到居民餐桌”,缩短了流通时间,降低了40%—50%的流通环节费用。正是有这样的基础,我们要求直销店在保证合理利润的前提下,鲜活农产品售价要低于市场20%—30%,从而较好地避免了农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农社对接”直销店成为政府调节物价的窗口和杠杆。

    三是成为“助推器”,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农社对接”实现了产销互动,使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单纯从事生产或流通转变为产供销一体化的新型经营主体。如陈仓区绿丰源蔬果专业合作社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刘宗平:目前,我们的33个便民蔬菜直销店,日销售“绿丰源”牌蔬菜60多吨,受益居民有20多万人,年让利居民1000多万元。同时,蔬菜价格每公斤比过去多卖0.1—0.2元,合作社一年可增收400多万元,成员返利增加了近300万元。有了便民蔬菜直销店后,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从生产领域扩展到销售领域,范围更广了,层次更高了。同时,我们的蔬菜销售价格要比零售市场低20%—30%,对平抑菜价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样,我们的直销店真正实现了合作社成员增收、让利居民的目的,深受社区居民欢迎和各级政府支持。

    高成本就像拧螺栓一样越拧越紧,成为“农社对接”最大困难

    《中国农民合作社》:“农社对接”涉及方方面面,需要面对诸多问题。在推进过程中,你们遇到了哪些困难与挑战?

    刘宗平:搞“农社对接”我们确实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场地难找。我们的直销店主要是租来的,多开在居住人口密集的城镇社区,那里的消费群体比较庞大,也相对稳定,但是门面房紧缺难找,而且租金很高。二是缺乏资金。开办直销店,需要场地、运输车辆、冷链设施等,资金投入很大。三是融资困难。目前合作社还处在起步阶段,积累的资金少,缺少有效的抵押物,向银行贷款比较困难。四是缺乏人才。既缺生产技术人才,更缺营销和管理人才,财务管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岗位都急需专业人才。另外,合作社经济实力有限,待遇不高,吸引不来专业人才,就是来了也难留住。

    高爱平:谈到困难,这涉及两个方面:从外部来看,扶持政策不够完善,农民进社区成本过高;从合作社自身来说,经营品种较为单一,配送和贮藏运输力量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的积极性。

    先说扶持政策不够完善。“农社对接”是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难”的有效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协作、共同推进。农业部门作为“农社对接”的组织部门,只有少量资金项目扶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社区直销,而财政、发改、住建、工商、税务等部门还没有配套的扶持政策,致使“农社对接”工作在开展中经常遇到各种阻碍,一些有意向的合作社望而却步,甚至已经进入社区的合作社又退出了对接直销。

    其次,农民进社区成本过高。合作社在社区开设直销店,由于缺乏公益性政策支持,各社区不愿提供直销用房。城市门店用房租金高,各种成本也都在提高,就像拧螺栓一样,越拧越紧,成为阻碍合作社进社区直销的最大困难。许多合作社为减轻高房租带来的成本负担,采取租用车辆在社区附近买卖的流动摊位,既不稳定又不安全。

    再者,经营品种较为单一。由于合作社的专业性强,产品相对单一,目前进入社区直销的农产品多以常见的蔬菜、水果为主,肉品、水产、蛋禽、乳类、干果等难以实现对接,急需合作社联合经营。

    还有,配送和贮藏运输力量薄弱。多数合作社重生产轻直销,贮运能力较弱,社区直销的冷链贮藏配送设施严重不足,给蔬果等生鲜农产品造成很大损失。

    唐俊昌:目前,我市“农社对接”工作仍处在发展初期阶段,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和提高。比如,“农社对接”直销店的辐射面、受益面还没有覆盖城区所有社区,尤其是一些新建社区。又如,现在开设一个50平方米的直销店,大概需要投入15万元,经营用房租金每月在3000元左右,加上员工工资,影响了一些实力较弱的合作社开办直销店的积极性。再如,随着“农社对接”直销店经营规模的扩大、经营范围的延伸,引进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成为当务之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破解。

    把“农社对接”直销店培育成“优质、安全、平价农产品”的形象代言人

    《中国农民合作社》:农民希望自己的产品能卖出去、卖个好价钱,市民希望能方便地买到质优价廉的农产品,这都有赖于良好的农产品流通。请问未来在优化农产品流通方面,陕西有什么好的发展思路?下一步推进“农社对接”,有什么打算与期待?对于其他地方,有哪些经验可供分享?

    高爱平:要构建健康有序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政府应在五个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一是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和业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直营直销。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重点养殖场等,以“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形式,通过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餐对接等方式发展“订单农业”,与农产品流通企业、学校及企业食堂、宾馆酒店等最终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同关系。支持规模大、实力强、品牌好的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商在城乡设立专卖店或专售区,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重点培育连锁、直营、集团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形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益。

    二是强化政府扶持发展产地市场的责任。农产品产地市场投资回报率低、社会效益大、公益性很强,政府要把产地批发市场纳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增加投入,重点扶持产地批发市场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根据农业商品化生产规模、流量流向、地理交通条件、市场辐射范围等因素,合理布局,有规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全国产地市场建设。如对陕西的苹果、猕猴桃等在全国甚至全世界占较大份额的农产品,国家要在资金、项目安排上重点支持建设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产地市场。

    三是大力推动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农业部门长期推行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健全了全覆盖的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体系,建立了一大批直接与市场和农户相连的生产基地,每年还举办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应该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发挥优势,推进发展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

    四是重点扶持合作社、联合社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特别是扶持合作社在农产品产地建立完善农产品储藏保鲜库,逐步完善合作社产品的冷链物流快速配送处理中心,建成一批产地预冷、销地冷藏、保鲜运输、保鲜加工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提高合作社的储运营销服务能力。

    五是发展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主体建立网络销售平台,培育发展大型、知名的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推动农产品生产、销售网上衔接,扩大网上交易规模。

    刘宗平:我们的成功,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宝鸡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农业、财政、商务、发改等部门的鼎力帮助。没有好的政策支持,没有好的发展环境,我们不可能发展到现在的这个规模。

    下一步,合作社蔬菜便民直销店将在服务标准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上狠下工夫,不断拓展经营范围,不断提高产品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产品影响力,不断吸纳更多的种植大户加入合作社,不断提高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把合作社变成增加农民收入的排头兵、农民群众致富的有力桥梁,为保障城镇居民“菜篮子”作出更大贡献。

    同时,希望政府在资金项目扶持上,给予我们这样的合作社优待性的倾斜;银行能放宽贷款条件,在利率上优惠一点,帮助我们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困难;水利、电力、国土资源等部门能够出台更多实实在在的优惠措施,这样我们的蔬菜基地建设步子就会更快一点,“农社对接”的发展也会更快更好。

    唐俊昌:2012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城区增加直供直销网点,形成稳定的农产品供求关系。这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加快发展“农社对接”的信心。我们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依托现有基础,重点通过健全长效支持机制、组建“农社对接”联合体、培育打造品牌等措施,推动“农社对接”工作不断上水平。一是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财政支持机制,力争实现“农社对接”直销店城镇社区全覆盖。从市、县政府价格调节基金中,每年按照15%的比例,拿出500多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规范化直销店进行以奖代补,降低运营成本,力争覆盖所有城镇社区。二是成立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联合社,确保常年均衡供应。突出生产、配送和直销店自律,用信息化手段构建物联网平台,对直销店蔬菜实行统一配送。同时,按照标准化、规模化、安全化的要求,利用不同合作社的资源优势,对生产基地实行区域化布局、多样化生产,形成品种多样、优势互补和安全放心的蔬菜生产供应基地。三是强化对直销店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优势品牌。实行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的“四统一”服务,规范运作流程。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无公害、绿色和有机认证步伐,把“农社对接”直销店培育成“优质、安全、平价农产品”的形象代言人。

    “农社对接”的工作实践,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和思考是多方面的。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一是“小菜篮”里有“大政治”。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把尊重市场规律与顺应群众需求结合起来,用行动说话,用效果见证,我们所提出的决策和所做的工作才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的检验,这也是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宗旨意识的应有之义。二是“小菜篮”有经济学。有学者认为,宝鸡引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市场主体参与价格调控,运用市场手段解决市场问题,这种充分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三是“小菜篮”里有“大作为”。只要认真,难事也不难。解决“菜篮子”问题,市一级政府虽然职能有限,但是积极作为、认真做事,也能推动问题解决。市场不同情弱者,对实施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在“农社对接”初期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面对困难和挫折,我市一些合作社在政府的扶持下,知难而进、艰苦创业,最终赢得了市场,实现了发展跨越;也有一些合作社选择了退缩和放弃,最终被市场边缘化。(本刊记者 李二超 刘华彬 于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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