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农资供销网
农资供销网
政策法规
新闻资讯
消费指南
农资知识
农网导航
农资技术
市场信息
管理机构
生产厂家
三农专题
流通企业
科教单位
媒体单位
服务单位
贴身宝贝
供求信息
农资店铺
招商招标
生活用品
致富项目
书刊音像
会展服务
专家服务
人才服务
推广服务
策划服务
行业报告
农资博客
农资论坛
三农内参
供求信息
种子市场
种苗市场
农药植保
兽药市场
农膜市场
农机农具
饲料饲草
种植器材
养殖器材
化肥市场
打假维权
名人之窗 综合资讯 特色产品 特色乡村 商贸合作 连锁加盟 名企之窗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大学生村官 -> 地方要闻
河南大学生村官可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时间:2013-10-28 00:00:00来源:大学生村官报网作者:


 

  10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10月31日前(含),凡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大学生村干部,可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

  申请时,大学生村干部要递交加盖各有关单位公章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11月15日前,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毕业生上报的申请进行审核。12月10日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确定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据此向省财政厅报送资金需求。

  申请者填写的《申请表》电子版可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网(www.haedu.net.cn)下载。

  据了解,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我省规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发生的利息由财政实行代偿。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表  情:

  •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
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政府网中国工信部中国劳动保障部中国商务部中国发改委中国农业部中国工商总局中国一件事三农电商平台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卫计委中国乡村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