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水产养殖业执法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10月20至26日,我局开展全市水产养殖业执法督查工作。
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共抽取10家水产养殖企业开展检执法查,主要检查: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执行是否规范;养殖证是否齐全、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否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是否执行;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是否完整等内容。督查组现场对水产养殖企业存在的问题当即提出整改要求,并明确提出整改时限。
通过督查,我市水产养殖业目前市场形势稳定,但也存在三项记录不全、养殖证过期未换证、养殖场未办养殖证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督查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水产养殖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规范养殖。二是加强协同配合,执法机构与水产行业管理机构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职。三是提高工作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按照省厅应发尽发要求,抓好办理养殖证核发工作。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渔业生产秩序和水产品质量安全。
?
评论 |
|